我在大学里教社会学,做了好几年大陆配偶的研究,现在也担任「中华民国两岸家庭关怀协会」的顾问。如果按照我们社会学界的术语,两岸通婚应该是「全球化」底下既普遍又正常的现象。「全球化」的意思是什么呢?这指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,东欧与苏联社会主义国家解体之后,资本、科技和信息以越来越快速的姿态传播到全世界的状况。那么为什么两岸通婚应该是这「全球化」状况下的正常现象呢?因为不论是资本、还是科技或信息,都必须随着人的移动而被传播,而且一旦资本、科技和信息开始大规模的流动了,往往又会带动另一波人的移动。这些在国与国、地区与地区之间移动的人,有些会较长时间地脱离自己的祖国或出生地,而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定居了下来,用我们社会学界的话说起来,这种人就是「移民」,而「婚姻移民」则是「移民」的一种常态,是很平常的事儿。
我这几年接触过的大陆配偶大概也有上千人了,「台湾媳妇」多些,可「台湾女婿」也不少。由这些朋友们结婚来台的原因,可以知道两岸婚姻在相当的程度上,确实反应了资本、科技和信息流通的现象,从这个角度来看,似乎可以说大陆配偶们可是两岸全球化的「先锋部队」呢。譬如说吧,有的朋友在国内时,因为在台资企业工作、或是有亲朋好友在台企工作的关系,在某些机会下认识了来自台湾的另一半。有的朋友在国内时从事旅游业或服务业,或是在深圳啊、厦门啊、珠海啊这些经济特区里工作或读书,就工作的性质或地区的特性来说,本来就比较容易接触外来的人物和事物。有的是台湾人回大陆返乡探亲,经老乡介绍认识结婚的。也有不少的朋友,在国内时透过电视剧啦、文艺作品啦、流行文化啦、已经嫁来台湾的朋友的口耳相传啦等等的途径,原先就对台湾的经济条件与人民素质怀有挺不错的想法,加上认为两岸理论上都是中国人的社会,生活适应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困难,所以如果有朋友介绍,对对方的感觉也不差,就决定结婚来台湾发展下半生啦。
当然,我也认识了不少婚姻美满、生活适应良好的朋友,还有几位朋友非常有成就,甚至做到大企业的负责人。不过我也得说,失意的朋友实在也不少。最常见的状况是,由于台湾目前的政策基本上只允许大陆配偶进入「长期居留期」才能合法工作,而大陆的学历和证照又一直不被承认,以致绝大多数的朋友前六年简直就只能待在家里生儿育女,如果住在大家庭,有的还得伺候公婆。不少朋友在国内时工作不错,志气也很高,来台湾以后一下子就掉到社会的底层了,时间越久,社会成就感就越低,整个人也越来越没有自信。更糟的是,这几年台湾社会因为政治因素,对「大陆人」,尤其是「大陆女人」,特别不友善。这些朋友有苦难申,向台湾人说吧,怕遭到反驳或歧视,向大陆乡亲说吧,又怕失了面子。这就碰到个进退两难的局面了。
如果台湾先生是个体贴的,那么或许适应起来还容易些,但是跟中国大陆比较起来,台湾确实是个倾向大男子主义的社会,因此不少先生根本不能理解这些朋友的需求。有的先生在台湾的社会地位就不高,加上个性和工作环境的因素,原先是比较难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的。透过两岸联姻,这些男性娶了年轻漂亮的太太,一心一意只想安定下来,他们本身对社会成就与自我进步就没有什么企图心,或不敢有什么企图心,自然也就不能够理解大陆太太的想法。如果这个先生不懂得协调情感,那么家暴啊之类的问题就发生了。不论是否产生家暴,一旦夫妻关系不协,应该诉请离婚吗?这也是不少朋友的困扰,因为若离婚判决通过,那么恐怕还没拿到身分证的朋友就得回大陆了,而很多朋友是不想回去的。
这几年我在台湾各地做研究,也遇过许多县市官方与民间社团的社会工作者和社工师,和她们讨论手上的个案,对大陆配偶的苦处和难处感同身受,心里特别难受。我自己是个女性主义者,因此很难忍受女子不论被欺侮、或是被社会制约以致有志难申的事实。我认为造成这个事实的首要因素是台湾的政策和法令,因此晚近我和一些从事妇女运动和社会运动的台湾朋友们组成了「移民/移驻人权修法联盟」,我们希望透过不论是个人与政府的协商、或是「联盟」的集体努力,最终可以修改现行的法令,第一是赋予大陆配偶合法工作权,以及承认大陆的学历与技术执照,第二是将「婚姻移民」移出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」的适用范畴,让大陆配偶适用于一般的「移民法」,享受其它婚姻移民者的权利。我也很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加入我们这个「联盟」,与台湾人携手合作,以创造两岸婚姻家庭整体的幸福。
在另一方面,台湾与中国大陆自从1949年中国解放后,就逐渐成为两个制度不同的社会,经过半个世纪多,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底下,也就造成了差异很大的生活习惯、对国家与社会的期待、以及建立人际关系(包括亲密关系)的方式。不同的社会制度都一定有它的优缺点,所以我现在并不想评断究竟大陆的制度好,还是台湾的制度好。但是如果各位大陆配偶的朋友确实想在台定居,恐怕就得了解台湾的文化、政治、社会、经济等等各方面的机构和法令,不然会难以适应这个社会。这一两年,台湾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开始关心大陆配偶的生活辅导,譬如各位熟悉的台北市永乐妇女服务中心,以及宜兰的兰馨妇幼中心、台北晚情协会、台北妇女新知基金会、台中县政府家暴委员会、励馨基金会,还有很多其它的团体;「中华救总」与「台北新知」也持续开设大陆配偶生活适应学习营。内政部认可的两个两岸婚姻社会团体是「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」与「中华民国两岸家庭关怀协会」,这两个团体都有网站,欢迎大陆配偶参加。我自己的手机号码是0916-028-211;电子邮件,如果朋友们想连络我或这些组织,可千万别犹豫。
两岸的政治对立关系是我们难以介入或解决的,但是不论在哪个社会,爱情与婚姻关系都应该是美好的,每个女子与男子的生命追求都是应该被重视的。这是我的理想和信念。相信也是各位朋友的理想和信念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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